以銅鐵鑄造的大砲,十七世紀時用於攻城,或近距離大範圍殺傷敵人。當時荷蘭人在巴達維亞設立大砲鑄造場,葡萄牙人也在澳門設立大砲鑄造場,明天啟年間有數次向澳門購買大砲的記錄。
圖片 - 清朝的海防炮 / 數位典藏
以火繩點火的滑膛槍,是一種早期的火器,射擊時比較穩定,利於瞄準,當時中國稱為鳥銃或鳥槍。
圖片 - 安平古堡陳設的火繩槍 / 數位島嶼
以竹子或木頭製造的大籃子,寬廣約為八十公分,高約一百七十公分,籃子內以砂石泥土填實,築成營壘或護牆,可作為防禦火炮之用,鄭成功曾經在中國沿海的戰役中數次運用。
中國古代以藤製作的一種盾牌,可以抵禦矢石銃彈,明朝將領戚繼光曾於征討海賊、倭寇時使用,鄭成功承襲之。
西方人對於中國式帆船的稱呼,中國式帆船多用於內河與沿海航行,航行至琉球、日本的戎克船長度約為三十公尺。
圖片 - 古籍中記載的中國式帆船 / 數位典藏
明末閩南沿海漁民會在每年冬季到春季航越台灣海峽,在台南高雄一帶海域補撈烏魚,再轉賣回中國,荷蘭與明鄭都對補撈烏魚徵稅,是重要的經濟來源。
圖片 - 烏魚 / 數位典藏
鹿肉與鹿皮是台灣出口的大宗,最早是漢人、日本人用以物易物的方法向原住民收購。後來荷蘭採用壟斷制度,開放漢人使用新的陷阱補獵方法,曾在一年間出口了十萬張鹿皮,這也是日後造成漢人與原住民摩擦的經濟因素之一。
圖片 - 梅花鹿 / 數位典藏
荷蘭時代傳教士使用羅馬字母書寫新港語拼音,當時通行於台灣南部的原住民部落,現存的新港文書多為契約,稱為「番仔契」。
圖片 - 乾隆三十五年的新港文書契約 / 國家文化資料庫
在考古活動中發掘出數百年前的原住民文物,包含各種由黏土、貝殼、獸骨、木頭、玻璃珠、瑪瑙珠、金屬等材料製成的器物。
圖片 - 原住民服飾中的琉璃項鍊 / 數位典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