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物產豐饒,在十六世紀即吸引了來自中國沿海與日本的貿易者定期航海來台向原住民收購。荷蘭東印度公司在佔領大員後著手經營各類農漁產品,並引進南洋植物,舉凡鹿皮、烏魚、稻米、蔗糖等等,都是荷蘭收取大宗稅收的來源,成為日後何斌游說鄭成功征臺的原因之一。
 
荷鄭戰爭也是近代火器戰爭的象徵,雙方在一系列的海戰、攻城戰中以各型火砲互相轟擊,呈現了冷兵器到火藥兵器之間過渡時期的交戰情況。
 

以銅鐵鑄造的大砲,十七世紀時用於攻城,或近距離大範圍殺傷敵人。當時荷蘭人在巴達維亞設立大砲鑄造場,葡萄牙人也在澳門設立大砲鑄造場,明天啟年間有數次向澳門購買大砲的記錄。
 
圖片 - 清朝的海防炮  /  數位典藏

以火繩點火的滑膛槍,是一種早期的火器,射擊時比較穩定,利於瞄準,當時中國稱為鳥銃或鳥槍。
 
圖片 - 安平古堡陳設的火繩槍  /  數位島嶼

以竹子或木頭製造的大籃子,寬廣約為八十公分,高約一百七十公分,籃子內以砂石泥土填實,築成營壘或護牆,可作為防禦火炮之用,鄭成功曾經在中國沿海的戰役中數次運用。

中國古代以藤製作的一種盾牌,可以抵禦矢石銃彈,明朝將領戚繼光曾於征討海賊、倭寇時使用,鄭成功承襲之。

西方人對於中國式帆船的稱呼,中國式帆船多用於內河與沿海航行,航行至琉球、日本的戎克船長度約為三十公尺。
 
圖片 - 古籍中記載的中國式帆船  /  數位典藏

明末閩南沿海漁民會在每年冬季到春季航越台灣海峽,在台南高雄一帶海域補撈烏魚,再轉賣回中國,荷蘭與明鄭都對補撈烏魚徵稅,是重要的經濟來源。
 
圖片 - 烏魚  /  數位典藏

鹿肉與鹿皮是台灣出口的大宗,最早是漢人、日本人用以物易物的方法向原住民收購。後來荷蘭採用壟斷制度,開放漢人使用新的陷阱補獵方法,曾在一年間出口了十萬張鹿皮,這也是日後造成漢人與原住民摩擦的經濟因素之一。
 
圖片 - 梅花鹿  /  數位典藏

荷蘭時代傳教士使用羅馬字母書寫新港語拼音,當時通行於台灣南部的原住民部落,現存的新港文書多為契約,稱為「番仔契」。
 
圖片 - 乾隆三十五年的新港文書契約  /  國家文化資料庫

在考古活動中發掘出數百年前的原住民文物,包含各種由黏土、貝殼、獸骨、木頭、玻璃珠、瑪瑙珠、金屬等材料製成的器物。
 
圖片 - 原住民服飾中的琉璃項鍊  /  數位典藏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