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走來
一九八七年七月十五日戒嚴令解除前,臺灣就已經出現要求民主化的政治運動,也有反對污染的環保運動、保障受僱者權益的勞工運動等。直接要求政治變革的運動,通常會被歸類為政治運動,而勞工、環保、治安、反媒體壟斷等社會議題就被稱為社會運動,兩者都需要大規模群眾參與、走上街頭等等,故也都被視為群眾運動。解除戒嚴後,政治運動和社會運動慢慢取得正當性,逐漸發展成現貌。
這對於民主政治當然是一件好事。當政府機構與議會的運作過度脫離民意時,民眾可直接訴諸運動,來影響政治。發起政治或社會運動的權利跟言論自由、司法獨立一樣,是一股重要的力量,避免讓政治家、資金雄厚的少數人或純粹的惡棍操縱公共事務,為所欲為。
因核四爭議而激起的大規模反核運動,是近來最著名的社會運動之一。
惟恐滲透
然而,是否有「少數有心人士」混在群眾大規模參與的運動當中,刻意引起暴亂?這種懷疑大概從群眾運動誕生的第一天起就出現了。執政者經常這樣警告民眾,有時候是真的擔心,怕國家的敵人趁機作亂,但有時只是藉這個理由,試圖削弱運動的參加人數與正面形象。
另外,政治或社會運動參與者也會自我警覺,提防藉機生事的其他團體遣來「破壞者」,或執政者派出「抓耙仔」混進隊伍,刻意在運動過程中製造事端,讓反對這場運動的人找到理由大肆批評。整場運動的焦點就被誤導到奇怪的地方去了。只不過「有心」與否,在人人各有主見、立場的群眾運動場合上,成了難以辨明的一環。主事者只能戰戰兢兢小心對待,堅持運動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