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德,一個蘇格蘭籍的英國人,正逢歐洲勇於挑戰海外事業的時代;李春生,則是在廈門出生、成長、立業,因遭遇太平軍亂摧殘當地商業而轉戰他方。兩個異鄉人一前一後來到臺灣,卻開創了一段臺灣茶葉飄香全球、大稻埕興盛繁榮的歷史,被稱為「臺茶之父」。
飄洋過海而來
陶德(John Dodd)於一八五九年抵達香港,一八六0年到臺灣進行第一次的調查,一八六四年再次來臺,從此展開將近三十年的在臺生活。或許是受到博物學的影響,陶德除了在商業上對臺灣物產如樟腦、茶葉、石油、煤礦等普遍地有興趣外,同時也有許多人類學的觀察,曾發表「北福爾摩沙高山部落的風俗習慣略覽」、「福爾摩沙高山族可能來源之我見」。
陶德的性格好客、大方,曾因腳傷而需拄柺杖,綽號「三腳仔」。馬偕初到北臺灣宣教,最初的落腳處就是陶德在淡水的宅邸,雖然當天因為陶德也收容了船難的大批船員,而不得不把馬偕安排在浴室過夜。他也在清法戰爭期間,搖身一變為香港《孖剌西報》的通訊員,以幽默記實的筆調,記錄下法軍封鎖臺灣的真實情況。
馬偕日記:「我永遠不會忘記道約翰的好意。」
(圖片來源:真理大學宗教文化與組織管理學系所)
另一方面,李春生出生於廈門,十五歲時跟隨操舟為業的父親加入基督教長老教會受洗,這使得因出身微寒而幾乎沒有接受正規教育的他,卻有著卓越的外語能力,同時成長後他也自修漢學,加上經商的能耐,使他很快就能以買辦的身份活躍於廈門商界。李春生除了商業上的才能外,對國事與宗教也十分投入。曾在牡丹社事件後發表七篇《臺事》論營臺策略,也多次捐款資助北臺各地教會的興建。嗣後更著書發表對時事與哲學的評論、以及基督教教理的闡釋等。
李春生於一九一五年獨資獻建的大稻埕教會禮拜堂,其風格接近他的故鄉廈門的教會建築。
(圖片來源:真理大學宗教文化與組織管理學系所)
茶葉產銷創舉不斷
一八六五年,李春生在英商怡記洋行店主愛利士(Elles)的介紹下,來到臺灣受聘於陶德成為他的買辦。由於陶德在調查樟腦的過程中也同時觀察到野生茶種,以及拳山、海山二堡的種茶現狀,發現臺灣的土壤、氣候皆十分適宜種茶,現有茶樹的品質也很優良,茶產業極有發展潛力。同時李春生在廈門時也具有茶葉生意的經驗,對福建一帶的茶產業發展較為熟悉,因此,兩人便開始在北臺灣推廣種茶。
在當時,僅有少量粗製茶自家飲用的習慣,並沒有大規模的茶產業。而陶德打算推廣種茶的木柵一帶,主要是種植藍染的經濟作物,利潤頗豐,要說服農民改種茶樹並不容易。陶德首先試辦收購現有粗茶與老臺茶運往廈門精製,而後又引進茶鄉福建安溪的茶苗,提供貸款給農民購買、李春生也協助輔導農民栽植,陶德同時承諾收成後他將全數收購,大大增加了農民投入新產業的信心。
接著,為了改善茶葉的品質,陶德投資製茶設備、從福建引進製茶師與茶工、設茶館進行精製加工,使原本粗製後僅能出口至近鄰廈門的臺茶,進一步提升為精製而遠銷世界的「精選臺灣烏龍茶」(Choicest Formosa Oolong tea):一八六九年蘇伊士運河開通,陶德與李春生雇用了兩艘大型帆船,浩浩蕩蕩的從臺灣運送二一三一擔(約等於十二萬九千公斤)烏龍茶至美國紐約,獲得極大的好評。臺灣茶葉的價格也從原先的每擔十五元、變成每擔三十元,一年之間就足足漲了一倍。由於清領時期的臺灣茶輸出,都是先運送到廈門再轉運各地,陶德與李春生這樣子茶葉輸出直航美國的創舉,在當時可謂是空前絕後了(Davidson,蔡譯259)。
採茶用的茶簍,以竹編製,採茶時掛於腰間,簍口大便於放入採摘的茶葉。
(圖片來源: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早期茶葉收成皆為人工採摘,同時可確保茶葉的品質。晚近為了量產,開始使用茶葉剪,多增加了集葉裝置。屬於茶農的特有工具。
(圖片來源: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大稻埕的快樂之葉
其餘洋商也紛紛受到吸引,一八七0年起便有五大洋行來到淡水、大稻埕,設洋行、蓋洋樓,讓原本僅有少數同安人聚居的大稻埕,搖身一變為商業、貨運重鎮,連帶文化、宗教等各方面也百花齊放,成為當時北臺的大城市。華洋商人紛紛投入茶產業,大稻埕近郊的丘陵臺地,包括現今的南港、深坑、新店溪沿岸都種滿了茶樹,再一路擴延到當時原住民居住的「蕃界」為止。茶葉佔當時物產出口的百分比,從一八六八年開始有紀錄的7%,十年內就飆升到超過五成。這麼龐大的出口量產生了勞動力的需求,大量的採茶女穿梭在茶園中、大稻埕的製茶廠也湧入許多揀茶枝的女工。揀茶女因為可以出外勞動,又能賺取金錢,擺脫過去束縛在家中的情形,使得茶季一到,便看她們精心穿戴打扮、坐在大稻埕的亭仔腳內,一邊聊天說笑、一邊揀茶,茶季儼然成為社交季。而這都是被稱為「快樂之葉(merry leaf)」的茶葉所帶來的美好氣氛。
烘茶用的圓籠,上口較大、下口較小,中有一層薄紗隔開,烘茶時將茶葉置於上層,以與熱源做一些區隔達到溫控的效果。
(圖片來源: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炒茶板又稱茶刀、木掌,炒茶時以木掌翻炒茶葉,以加速發酵,將茶菁炒熱。
(圖片來源: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租屋之路困難重重
儘管如此,這些榮景並非是憑空而來的。時間拉回到陶德打算精製茶葉的時候,他遇上的困難,可說是一重又一重。根據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對當時總理衙門檔案與臺灣相關史料的解說中可以看到,「按天津條約規定臺灣淡水通商,僅止滬尾、雞籠二口,凡通商口准外人賃房買產租地,起蓋行棧,非通商口岸只准租屋暫居囤貨,不得開設行棧,至續議艋舺一處亦准其另租民屋貿易生理,大稻埕非通商地界自然不能蓋行設棧」1。這也就是故事中,陶德除了艋舺外沒有太多選擇的緣故。而雖然寶順洋行以李春生出面租屋,以迴避天津條約規範外人不得賃房買產,但當時的艋舺對洋人普遍不具好感,也在各種分類械鬥上集體排外,廈門出身、又替洋人做事的李春生也難免要吃閉門羹。
清代的土地買賣或租售契約,多分為契頭(立約雙方所立的契字)與契尾(向官方納稅驗印的証明),完整的契約會包含這兩部分,中間黏貼並蓋騎縫章。
(圖片來源:逢甲大學歷史與文物管理研究所)
在CCC創作集的故事中,陶德雖然用巧計化解了在艋舺租屋的困難,但是也與三大姓結下了樑子,等在陶德與李春生面前的,將是更艱難的挑戰,甚至還會因租屋引發暴力事件!連英美兩國都會捲入風暴之中?!有關這一段情勢的解說,請參見「百年前的艋舺火拚——歷史中的角頭事件簿」。
註解:
1 〈中研院近史所檔案館藏有關戰後臺灣史料介紹─從總理衙門檔案看清季臺灣對外關係〉,《近代中國史研究通訊》第22期,南港,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6年9月。
參考文獻:
陳政三、魏吟冰文字;蔡菱宇等攝影(民97),《異人的足跡:轉角的風華John Dodd》,大康出版。
林滿紅(民67),《臺灣研究叢刊第一一五種 茶、糖、樟腦業與晚清臺灣》,臺銀經研室。
James W. Davidson著;蔡啟恆譯(民61),《臺灣研究叢刊第一0七種 臺灣之過去與現在》,臺銀經研室。
約翰.陶德(John Dodd)原著;陳政三譯著(民96),《泡茶走西仔反:清法戰爭臺灣外記》,臺灣書房。
延伸閱讀:
CCC4:艋舺租屋騷動(上)
CCC5:艋舺租屋騷動(下)
CCC6:茶迷大稻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