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選珍藏 : 資訊滿溢的現在與未來:台灣野生植物資料庫

撰文╱龔玉玲

本文由TELDEP拓展台灣數位典藏公開徵選計畫提供


榔榆標本  

榔榆生態照片

榔榆的標本(上圖)與生態照片(下圖)。

生物普查與生物資料庫

地球上萬物皆互相依存而生。「萬物相依」是一個很龐大、卻不具體可見的抽象情景。自然界中各種依賴牽連、環環相扣的關係,對於科學界而言仍然存在著許多謎題,尤其地球上物種的多樣性清單,更遠非科學家們所能收集完成的,目前,按照生物分類學常規鑑識、命名、描述與登錄的物種,大約有180萬種,這對我們來說是個可觀的量,但根據估計,這卻只佔實際物種的5-10%而已。所以,「萬物」究竟是什麼、包含哪些,尚無人能完整掌握、認識。

今日,工業與資本建設快速蔓延,在環境破壞程度驟升、生物分類學進展緩慢的狀況下,許多物種等不及被科學界發現、認識就已經消失了,很多生物之間的關連性也因此而中斷、破碎,連帶使環境預測更加難以捉摸,生態保育對策的規劃更相對困難。於是,以全球為範圍的「物種普查」是相當重要的基礎工作,必須加快進行,以追上物種消失的腳步。1992年,在巴西所舉行的「地球高峰會」便是物種普查工作重要的啟動場域,會中簽署的〈生物多樣性公約〉第七條,條文促使簽訂國啟動公部門的力量,投入其管轄範圍內的物種普查工作,編輯各類動、植物誌並建置生物資料庫。各國各界對此一公約多抱著樂觀支持的態度,因為生物多樣性的延續正需要這樣的社會內涵來共同支撐,才能更有效的解決問題,促使人類社會產生更積極的作為。

一方面,公約的訂定使各國紛紛投入經費進行生物普查工作,既然是使用公帑進行的研究,其成果屬於公共資產,因此具有「開放」使用的義務。另一方面,換個切入點來看待這些調查結果,在時間上,這是總括過去、現在、未來的所有成果;空間上,物種資訊不應受到人為劃定的國界所限,因為我們活在同一個星球,對於物種絕滅都有責任,當然人人也都有獲取相關資訊的權利。不過,龐大的資料成果該怎麼有效率地「共享」呢?這不須擔心,因為我們可以透過網路傳遞資訊,並建置資料庫以整理訊息。在公共開放的前提下,建立一個與國際各機構的生物資料庫相通相連的網站,就成為許多科學家的理想了。這個網站可以「檢索」到即時累積的生物多樣性調查成果,尤其是分類學鑑定工作最需要的基礎資料——物種名錄和模式標本的數位化影像。

2001年成立的GBIF(Global Biodiversity Information Facility,全球生物多樣性資訊機構),正是負責整合國際生物多樣性數位資訊的重要機構,而TaiBIF(Taiwan Biodiversity Information Facility,台灣生物多樣性資訊機構)則是負責彙整臺灣內部相關資訊,含物種名錄、專家名錄、圖片、特有種外來種、臺灣陸域與海域生物分布、文獻資料、地理資訊,及相關機構、計畫、出版物等各類資料。目前在全球各地已可透過GBIF進入臺灣TaiBIF來查詢臺灣生物多樣性相關之資料庫。

 

集體智慧、共同合作的資料庫

生物資料庫公開、交流、整合所有知識,替研究者節省龐大的時間與物力,後端建置工作得以免於重複,前端使用者能快速取得資料。過去的研究者為了比對植物標本,必須在數個標本館之間奔波、尋覓,進到標本館後還需透過卡片檢索、翻閱、按圖索驥地穿梭於標本櫃之間,這真是一個艱辛的過程。但是若透過線上資料庫查詢,就可以先確定標本位置,減少不必要的奔走訪查,同時也可獲知物種鑑定的資訊。將來的生物普查工作很可能是這麼進行的:

藉著資訊的公開及網路無遠弗屆的力量,一個專業的分類學家或是非專業的分類工作者(parataxonomist),在野外只要利用電腦及無線網路即可快速查詢到他要比對物種的任何資訊或原始描述文獻,以及典藏在博物館中的模式標本3D的影像,正確快速地鑑定物種。1

這幅在野外鑑定物種的圖像,集合了幾個非常關鍵的概念,包括「資訊公開」、「鑑定工作不受限於標本館與研究室」、「集體智慧」、「共同合作」等等。其中值得一提的,是資料庫擁有「集體智慧,共同合作」的特質。事實上,生物分類學本身就具備知識普及的潛力,非專業人士往往也能有所貢獻。

回歸臺灣目前的狀況,有意願投入的社會大眾,在數位時代可以如何貢獻一己之力,增加生物多樣性資料的豐富度呢?從「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以下簡稱「特生中心」)的推廣教育工作,以及「台灣野生植物資料庫」的設計,就可以了解民眾熱切的投入力量,將可透過數位環境大大推動知識的進展。

 

特生中心的使命

特生中心位於南投縣集集鎮,隸屬於行政院農委會。它成立於1992年7月,當時的臺灣社會正面臨世界重大環境保育議題的浪潮。

1988年,環保團體針對林務局砍伐森林多次上街頭抗議,林務局因此改制為公務單位,後來更宣布禁伐天然林。1989年,臺灣〈野生動物保育法〉通過。1992年,英國指控臺灣民間犀牛角、虎骨等中藥材買賣違反〈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CITES,即〈華盛頓公約〉),導致美國在1994年以〈培利法案〉(Pelly Amendment)對臺進行貿易制裁,此時政府大幅修改「野生動物保育法」,使法令更嚴格與完備。同年,對臺灣環境政策有重大影響的〈環境影響評估法〉也通過了。臺灣從退出聯合國後,一直是國際環境公約效力場域的化外之地,直到1992到1994年間受〈華盛頓公約〉的衝擊,才開始正視到國際環境意識的潮流與力量。而前文所述的〈生物多樣性公約〉,就在特生中心成立前一個月於聯合國通過。

在這樣的時勢下成立的特生中心所肩負的使命,除了調查臺灣的動植物及特殊生態系外,也進行自然生態教學推廣與展示。針對社會大眾所安排的教育解說,是特生中心成立以來的重點工作。從成立之初到現在的十七年之間,特生中心陸續完成全臺各縣市及離島地區的生物調查。除了紀錄發現之植物清單外,也採集植物標本,目前累積23000多份標本,分屬224科3064種(約占全臺原生植物的四分之三)。另外,調查時所拍攝的生態照片也為數驚人,特生中心片庫存有正片2萬張以上,生態宣導影帶80多部,包含動物、維管束植物苔蘚植物及其顯微細胞、真菌等等。這些寶貴的資料,正是網站與資料庫豐富的內容。

 

台灣野生植物資料庫的內容與特色

特生中心從1999年開始整理長年來累積的動植物資料,並將之數位化,建置資料庫系統,結合特生中心所有相關調查資料,使資料庫具有深度與廣度。特生中心「台灣野生植物資料庫」與TaiBIF連結,目前匯入的植物資料有24,440筆。在97、98年度因爭取到公開徵選計畫的經費進行「台灣野生物生態影像暨植物標本之數位典藏」計畫,得以擴充「野生植物資料庫」內容。97年度共完成6,390筆植物標本數位化影像,以及臺灣野生植物生態影像1,011筆(含325種植物)。98年度新增野生動物、苔蘚植物、顯微細胞等三個照片主題與生態影帶,同時完成植物標本與生態影像約7,500多筆,包括臺灣維管束植物、苔蘚植物及顯微細胞數位影像等,可以說是臺灣目前最完整的植物查詢網之一。

另外,「台灣野生植物資料庫」設置有其它同類型資料庫沒有的「會員專區」,在經過資格審核之後,開放有志者參與生態資料的提供。由於特生中心推動生態調查人員的培訓,提供有志於觀察與守護自然的民眾一個學習的管道,讓業餘者在掌握資料處理的知識工具之後,也能參與生物多樣性資訊的集結。這不僅是公眾教育的一部分,在物種快速消失、專業人員養成緩慢的時代,在地民眾的業餘調查者身分,更成為被期待發揮的力量。

特生中心「台灣野生植物資料庫」累積至今的數位化成果,從不同角度來看有不同層次的意義。由於參與TaiBIF而成為GBIF的一部分,資料庫與國際直接接軌;而屬於「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中的一個公開徵選計畫,其數位化執行成果成為國家公共典藏的一環;就特生中心本身而言,執行數位化工作也是在整理過去以來累積的資產,不但有利於人員的研究與應用,也銜接了創立以來的推廣教育使命。從上述多層次的意義中,我們可以窺見臺灣自然生物資料庫已經度過萌芽時期,正日益茁壯、開枝散葉。

 

1 邵廣昭,〈系統分類學的演進〉,Informatics@TaiBIF,2009年10月28日。瀏覽日期:2010/05/30:http://taibif.org.tw/informatics/?p=31

台灣野生物生態影像暨植物標本之數位典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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